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   103年12月10日

公平交易委員會(下稱公平會)於103年12月10日第1205次委員會議通過,美商嘉康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下稱嘉康利公司)從事多層次傳銷,變更銷售商品品項,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,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,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。

公平會表示,嘉康利公司新增銷售「企業家套組」、「VIVIX全球大使超值套組/20瓶」、「VIVIX經營套組/4瓶」、「纖奇輕盈組-VIVIX」、「纖奇經典套組(綜合)」、「纖奇經典套組(香草)」、「纖奇經典套組(拿鐵)」、「晶瑩淨白煥采套組」、「VIVIX精美套組/2瓶」、「潔特靈家庭濾水壺組」、「潔特靈濾芯能量組」、「精沛素幸福套組」、「潔膚霸組」、「潔特靈全方位套組」、「草本濃縮洗手乳組」、「優能活力套組A」、「可蘿多限量套組A」、「可蘿多限量套組B」、「嘉惠一生-活出年輕-香草」、「嘉惠一生-活出年輕-Latte」、「潔特靈經典濾水壺」、「潔特靈活性碳濾芯(3支裝)」、「潔特靈活性碳濾芯組」等23項商品,及停止銷售「大蒜複合錠錠狀食品」、「嘉康利牙膏」、「纖奇雪克-香草(盒裝)」、「纖奇雪克-拿鐵咖啡(盒裝)」等4項商品,均未依法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,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。

(承辦單位:公平競爭處;服務中心2351-0022、2351-7588轉380;

  新聞聯繫窗口:張志斌科長2351-7588轉127、5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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